普利制藥問題頻出:受罰后又遭立案調查 這些投資者或可依法索賠

被立案調查近三個月后,普利制藥(300630)日前收到了海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因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2023年年報,以及2021年、2022年財報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違反了相關信披規定,公司被給予警告,并罰款100萬元。同時被給予警告并領罰的還有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范敏和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羅佟凝,分別被處以40萬元、30萬元的罰款。
普利制藥暴露出的問題或不止于此。7月7日,公司普利制藥再度公告遭立案調查,一個月后,公司披露立案調查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稱,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等相關情況以最終調查結果為準;若后續因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導致公司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普利制藥7月5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2023年年度報告》《關于海南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自查整改報告》,普利制藥稱,公司本次對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后的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或對相關更正事項進行專項鑒證。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正在全力推進相關工作。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審計機構對普利制藥2023年財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保留意見主要為:一是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錯更正事項的更正依據,但無法確認公司前期差錯更正事項是否完整、更正金額是否準確;二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賽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企業(以下簡稱“德賽康等七家企業”)采購研發材料、研發服務和其他服務的情況,但無法就上述事項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認公司與德賽康等七家企業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所披露交易是否準確和完整,交易價格是否公允。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目前來看,普利制藥這些受損投資者有望向公司依法索賠——凡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間買入普利制藥股票,且2024年4月16日收盤還持有該公司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普利制藥2023年業績不算理想,營收為13.04億元,同比下降19.43%;凈利潤為0.86億元,同比下降70.87%。不過,今年一季度,公司營收為3.06億元,同比增長42.69%;凈利潤為0.67億元,同比增長0.44%。
還有,根據公司相關更正公告,公司2021年以來的業績以及應收賬款、存貨等資產負債表項目進行了重新修正,營收、盈利均有下調甚至大幅調降。公司此前披露2021年到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分別為15.09億元、18.06億元、13.52億元,凈利潤分別為4.17億元、4.21億元、4.04億元;更正后,公司營收分別為12.99億元、16.19億元、6.2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3.04億元、2.95億元、0.94億元。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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