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市值退”后仍難逃處罰 律師:投資者索賠案8月6日開庭審理

日前,A股首家“市值退市”公司*ST深天(000023,原“深天地”)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深天涉嫌存在未按規定披露擔保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的違法事實。
深圳證監局指出,*ST深天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宏潤策劃、組織實施案涉違法行為,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總監吳漢雄按照林宏潤指示,對接相關過橋資金方、安排資金劃轉、制作無商業實質業務合同、付款審批單等文件,參與實施資金占用行為,是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資金占用及關聯交易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ST深天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林宏潤、吳漢雄等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7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金額的罰款。
鑒于此,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3年4月28日前買入并持有*ST深天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ST深天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于8月6日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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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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