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因財報披露不準被警示 適格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ST和展(000809)近日公告,公司收到遼寧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有律師認為,投資者或可以此為據,通過訴訟方式要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
經查,*ST和展于4月10日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將2023年三季度新增混塔業務收入確認方式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核算。公司依此對2023年第三季度相關財務信息進行更正,導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信息及2023年年報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根據相關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侯強、任萬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遼寧證監局同時要求,公司及相關人員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鑒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和展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1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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