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礦業“戴帽”首日股價跌停 適格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盛屯礦業(600711)8月1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變為“ST盛屯”。當日復牌后,公司股價直接跌停,收于4.52元/股,收盤時賣一位置仍積壓262萬手。
盛屯礦業被ST的原因是,公司于7月30日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據其載明內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盛屯礦業在與有關客戶開展鈷濕法冶煉中間品銷售業務中,存在貨物交付給相關客戶時控制權并未實質轉移而確認收入等行為,導致公司財務數據出現差錯。
其中,盛屯礦業2021年年報涉嫌多計入營收3.59億元,多計利潤總額1.94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79%和7.15%;2022年年報涉嫌多計入營收0.84億元,少計利潤總額1.39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33%和18.2%;2023年半年報涉嫌少計入營收0.78億元,少計利潤總額0.23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59%和5.22%。2024年4月23日,盛屯礦業發布《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涉及上述業務影響的相關定期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
廈門證監局擬對盛屯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盛屯礦業時任董事長、總裁張振鵬,時任董事長陳東,時任財務總監翁雄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總裁周賢錦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鑒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提示,凡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間買入且持有盛屯礦業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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