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訊通信股權受讓方變更 因違規擔保正面臨投資者索賠

7月21日晚間,超訊通信(603322)發布公告稱,7月19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梁建華與岳颋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終止協議》,同時,梁建華與上海九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復合策略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簽署《股份轉讓協議》。
公告顯示,7月12日,梁建華與岳颋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梁建華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5%)以25.84元/股的價格轉讓給岳颋。截至公告披露日,梁建華與岳颋尚未實際履行上述股份轉讓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并于7月19日簽署了《終止協議》。
7月19日,梁建華與上海九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復合策略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梁建華擬以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持有的公司100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6.35%)以每股24.30元的價格轉讓給上海九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復合策略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超訊通信因違規擔保正面臨投資者的訴訟索賠。2021年12月底,超訊通信披露,公司在對子公司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桑銳電子、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情況。隨即,公司發現桑銳電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孟繁鼎曾以桑銳電子和民生智能名義違規擔保約4.21億元。
因對上述擔保事項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未及時披露,超訊通信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該事項引發了部分投資者向超訊通信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據公開信息,廣州中院一審判決支持超訊通信因違規擔保造成投資者損失的賠償。
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超訊通信股票,并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律師提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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