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虛假陳述造成損失86萬元 一投資者起訴金力泰

因上市公司高管增持爽約,金力泰(300225)不斷成為投資者索賠訴訟案的被告。近日,金力泰公告收到法院送達的單個投資者索賠材料,索賠金額超過86萬元。目前,該系列案件累計索賠金額已超過2900萬元。
公告顯示,金力泰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自然人投資者朱某軍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時任副總裁嚴家華、時任董事景總法、時任董秘湯洋、財務總監隋靜媛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860241元。
該投資者起訴金力泰的理由是,2021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袁翔、羅甸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分別不低于1.5億元,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3億元。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增持股份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結果的公告顯示,袁翔、羅甸在增持承諾期間內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額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計劃。
除此以外,在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全資子公司還參與虛構的“黃金貿易業務”,涉及合同金額約為15億元。由于公司未披露參與“黃金貿易業務”的真實情況,將涉及的相關黃金制品計入存貨,虛增2021年末存貨2.58億元,占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28.32%,導致公司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此外,將上述業務形成的購銷差額計入收入,虛增2022年一季度營收1038.99萬元,導致公司2022年一季報存在虛假記載。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均被罰。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的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的投資者訴訟金額共計2921.75萬元。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提醒尚未起訴的受損投資者,凡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均可索賠:(1)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買入且持有金力泰股票,無論在2022年10月1日之后是否賣出;(2)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間買入且持有金力泰股票,無論在2023年2月4日之后是否賣出。適格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