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新材、康隆達等公司索賠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宏達新材(002211)、康隆達(603665)、聚力文化(002247)證券虛假陳述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其建議滿足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在訴訟時效屆滿前積極提起訴訟,以免錯過挽回損失的機會。
宏達新材案訴訟時效本月到期
2022年1月,宏達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該事項導致部分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提出索賠。
根據宏達新材公告,公司已與部分投資者達成和解協議,且和解協議已履行完畢。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累計收到32份起訴材料,涉訴金額約為343.13萬元,其中25件尚未結案,涉訴金額約為185萬元。
吳立駿律師提示,宏達新材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7月29日。凡在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29日期間買入宏達新材股票,并在2021年7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
康隆達案將于8月1日到期
因涉“專網通信”造假案,康隆達于今年1月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律師提示,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4年8月1日到期。
根據中國證監會認定的違法事實,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9年5月26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間買入康隆達股票,并在2021年8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聚力文化案已有二審判決
此外,聚力文化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4年8月2日到期。公告顯示,浙江省高院已對示范案件馮某某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法院判決,聚力文化應向馮某某賠償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等損失共計約為12.82萬元,公司相關責任人對上述應付款項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間買入聚力文化股票,并在2019年4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
吳立駿律師提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