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第一大股東實控人之子擬增持 此前因財務造假或面臨投資者訴訟

7月15日盤后,ST易事特(300376)披露,公司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控人何思模之子何宇(系何思模的一致行動人),計劃在一個月內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宇直接持有ST易事特股份159.68萬股。公司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9.13億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9.23%。
值得注意的是,ST易事特及何思模在2023年5月因涉嫌信披違規遭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一年后,中國證監會向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出具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易事特涉嫌通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對此,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ST易事特予以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其他責任人分別處以不同程度罰款。
此外,中國證監會還指出,何思模于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被處以行政處罰2次。何思模作為ST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決定對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鑒于上述情況,初步判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間買入ST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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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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