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網安索賠案再次開庭 已有投資者獲一審勝訴

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其律師團隊代理的投資者訴國華網安(000004)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迎來再次開庭。此前,已有部分投資者獲深圳中院一審勝訴判決。
國華網安遭投資者索賠一事與其2021年度業績預告“變臉”有關。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1億元至1.48億元。當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經修正后,公司預計2021年凈利潤為虧損4億元至6億元。
業績預告“變臉”導致國華網安股價連續多個交易日跌停。基于此,部分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其投資損失。
此前,深圳中院已對部分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國華網安應賠償投資者損失,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黃翔、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李琛森、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陳金海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凡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間買入國華網安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吳立駿律師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