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傳媒突遭立案,股價跌停 律師提示投資者索賠條件擴大

6月25日,思美傳媒(002712)開盤股價“一字”跌停。當日報收于3.70元/股,下跌9.98%,換手率為0.88%。
消息面上,6月24日晚,思美傳媒發布公告,其控股股東四川旅投集團、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動人首創投資于當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四川旅投集團、朱明虬、首創投資立案。
上述公告未提及此次被立案的具體原因,但值得關注的是,思美傳媒在去年12月21日收到了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朱明虬、昌吉州首創投資有限合伙企業、四川省旅游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浙江證監局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動人首創投資向四川旅投集團分三次合計轉讓思美傳媒29.99%股份,先后簽署了共計11份協議,其中僅告知并通過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轉讓協議》(3份)、《表決權委托協議》、朱明虬股份質押給四川旅投集團情況,但未披露《收購備忘錄》《收購備忘錄之補充協議》等其他6份協議。鑒于此,浙江證監局對朱明虬及一致行動人首創投資、四川旅投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因上述事項涉嫌違反深交所相關規定,深交所于2023年12月25日向思美傳媒下發關注函表示,將對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此外,因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說錯話”,在今年1月8日,深交所發布了對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的紀律處分決定書,對公司及董秘李子木予以公開譴責。1月19日,公司又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時任董秘被行政處罰,由此引發投資者向思美傳媒提起訴訟索賠。公開消息顯示,已有部分投資者索賠案件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目前還在審理中,暫未宣判。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鑒于思美傳媒存在兩次違規行為,初步暫定有兩類投資者符合訴訟條件:
(1)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買入思美傳媒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于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思美傳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以上任意一個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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