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發展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7個月 已有投資者一審勝訴案例

備受關注的上實發展(600748)投資者索賠案迎來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
往前追溯,今年4月10日,上實發展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上實發展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二、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此,部分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實發展賠償投資損失。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間買入上實發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具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
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同時,吳立駿律師提醒投資者,該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5年1月11日,留給投資者的時間不足7個月,適格者可盡快參與索賠,一旦錯過訴訟時效,將喪失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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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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