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發展索賠案迎新進展 投資者獲一審勝訴

投資者訴上實發展(600748)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迎來新的進展。公開消息顯示,上海金融法院判決投資者獲得一審勝訴,公司需向受損投資者賠付損失。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上實發展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1月11日到期。目前,該案件一審勝訴判決雖然尚未生效,但對后續投資者索賠具有重要參考作用。在訴訟時效內,適格投資者仍然可提起訴訟。
2024年4月10日,上實發展收到了上海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違規事實。
綜上,上海證監局最終決定對上實發展予以警告,并處以850萬元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75萬元至400萬元不等的罰款。由此引發眾多投資者向上實發展提起訴訟索賠。
基于已有一審勝訴判決,律師判斷,在訴訟時效內,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間買入上實發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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