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原控股股東被查 這四年間買入的投資者或可索賠

庚星股份(600753)6月13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原控股股東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公告顯示,庚星股份原控股股東中庚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庚集團”)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中庚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庚集團立案。
資料顯示,中庚集團因涉及股票質押業務違約、保理合同糾紛,其所持有庚星股份的7992.96萬股被凍結。今年一季度,中庚集團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相繼被上海金融法院拍賣,在權益變動后,中庚集團持股比例降至0.87%,海歆能源持股比例升至24.10%。庚星股份控股股東由中庚集團變更為海歆能源,公司實際控制人由梁衍鋒變更為鐘仁海。
值得注意的是,庚星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23年12月27日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調查尚未結束。2023年9月,庚星股份因信息披露違規,福建證監局兩次向公司出具警示函。
經查,庚星股份2018年燃料油貿易的會計核算存在錯誤,庚星股份未按規定以凈額法確認相關營業收入,虛增2018年營業收入約為14.8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7.05%。
此外,庚星股份還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控股股東占用資金的情況。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庚星股份原控股股東中庚集團占用公司貿易預付款2829.20萬元,金額占公司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2.19%;2021年2月,中庚集團及其關聯方占用庚星股份子公司向供應商支付的預付貨款2023.20萬元,金額占公司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7.87%。上述資金占用于2022年12月29日償還完畢。
根據已有公開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19年3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間買入且持有庚星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無論在2023年9月2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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