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6月12日起“摘星” 行政處罰落地或遭投資者索賠

*ST金一(002721)日前公告,公司股票將于2024年6月11日開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6月12日開市起復牌。復牌后,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金一”變更為“ST金一”。
*ST金一表示,深交所經審核同意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同意公司撤銷因《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9.8.1條第(七)項規定而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但公司因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項觸及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第9.8.1條之第(八)項的規定,深交所繼續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此外,*ST金一披露,公司于6月7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2020年、2021年年報存在錯報,北京證監局依法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具體來看,*ST金一2020年及2021年存貨減值不充分,導致公司2020年虛增存貨6.10億元,占當期期末總資產的5.92%,虛增利潤總額6.10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21.21%;2021年虛增存貨6.37億元,占當期期末總資產的7.03%,虛增利潤總額0.28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1.89%。
2023年4月30日,*ST金一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主動對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根據北京證監局認定的違法事實,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買入*ST金一股票,并在2023年4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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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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