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倫哲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10月下旬到期

海倫哲(300201)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目前仍在進行中。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醒,海倫哲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10月下旬到期,投資者須在訴訟時效內主動發起訴訟索賠,才有機會獲得賠償。
綜合目前情況,律師判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間買入海倫哲股票,且截至2021年10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且受損的投資者,仍可提出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裁定為準。公開消息顯示,法院委托第三方機構已完成對原告投資損失的核定。
2023年5月4日,海倫哲披露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連續四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公司亦存在未按期披露2022年中報的情形。江蘇證監局對海倫哲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對時任海倫哲副董事長、連碩科技總經理楊婭采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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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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