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披露被查原因 股價“一字”跌停 部分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正威新材(002201)5月27日收盤價為5.78元/股,下跌9.97%。消息面上,正威新材5月24日晚披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同時,公司還披露了控股股東持有的正威新材2521.0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87%)股份被司法拍賣的進展。
值得注意的是,正威新材5月26日深夜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的回復內容,明確了公司被立案調查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有關。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正威新材5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同一天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正威新材控股股東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被多地法院司法再凍結、輪候凍結,該事項屬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的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長兼董秘王文銀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該事項,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根據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正威新材、王文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正威新材在回復投資者提問“公司是不是有義務向市場和所有的投資者明確告知公司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長的債務情況和所面臨的危機”時表示:“我們知道,眾多的投資者對于突然臨到的‘變故’難以接受。作為上市公司的實控人,我們很清楚,本次立案的事項對應于《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相關事項,無他,不必猜測,無須臆斷。涉及的具體事項確與上市公司無關,相關事項(股份凍結及其相關事宜)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平時事情較多,無心犯錯,導致‘延遲’,誠懇接受監管措施決定,以利于后續的工作,不推諉,不諉過,不矯情?!?/p>
鑒于正威新材已經被立案調查,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間買入且持有正威新材股票,無論在2024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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