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華能源已向537名投資者賠償逾4400萬元投資損失 律師提醒合法挽損大門半年后關閉

5月15日,證監會在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當天發布了年度10大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澤達易盛、紫晶存儲等市場影響大的案例。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投資者依法訴訟索賠,符合證監會強調的投資者保護范疇,也是新《證券法》突出優化投資者救濟途徑、加強事后保護的實現路徑之一。
而因此前受罰的昊華能源(601101),已向數百名受損投資者賠償超過4400萬元,也顯示投資者保護見成效。
公司此前發布的2023年年報披露,截至2024年3月31日,根據北京金融法院送達訴訟文書,共有813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索賠金額合計16484.43萬元。北京金融法院已就537案先后作出民事調解書或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537名投資者投資損失賠償款合計4417.10萬元,訴訟費70016.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賠償款2364.71萬元,訴訟費55081.81元。而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計已調解結案537件,公司合計賠償金額為4416.53萬元。
公司年報還顯示,對于剩余的276起案件,核定投資者損失共計5178.34萬元,根據示范判決確定的賠償原則,公司需要承擔的賠償金額估計為4142.67萬元。
昊華能源遭投資者訴訟索賠源于2021年的受罰。2021年11月11日,公司公告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15年昊華能源收購京東方能源30%股權,取得京東方能源控制權,將其納入公司合并報表,公司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量按照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2015—2018年年報虛假記載,虛增資產約為28.25億元,虛增金額分別占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4.26%、13.96%、13.77%和13.58%。
此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對昊華能源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公司2022年年報顯示,截至2023年3月底,估計公司賠償投資者的金額約為7329.16萬元。2023年中報則顯示,投資者訴請昊華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和承擔案件訴訟費,訴訟涉及金額14568.25萬元,其中部分判賠或調解后已執行完畢。
王添聿律師表示,其他受損投資者目前仍可向昊華能源依法訴訟索賠。凡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含當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股票,并于2019年12月28日及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該案索賠時效屆滿日為2024年11月10日,剩余時間已不足6個月,建議投資者及時通過法律途徑挽損。
值得一提的是,昊華能源2023年營收下滑,扣非凈利潤降幅翻番,今年一季度營收、扣非凈利潤的增速雙雙明顯低于去年同期。不過公司今年股價表現喜人,前4個月月線四連陽后,截至5月17日的5月漲幅已接近18%,今年來股價累計大漲近55%。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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