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訊通信股東計劃清倉式減持 投資者索賠案有新進展

超訊通信(603322)5月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5月7日收到股東廣州誠信《關于擬減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值得注意的是,廣州誠信在今年2月29日前剛完成一輪減持,若本次減持計劃頂格完成,廣州誠信將不再持有超訊通信的股票。
公告顯示,廣州誠信擬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不超過約6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1%。若相關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調整。減持價格將根據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截至本公告日,超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廣州誠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約6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1%。
此外,廣州誠信在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9日之間,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157.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0%,減持總金額5828.84萬元。
與此同時,超訊通信投資者索賠案近期又有實質性進展。公開信息顯示,法院近期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部分案件的投資者損失核定事項。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這意味著超訊通信證券虛假陳述案件投資者的損失或將量化,隨著損失核定的完成,該案也會很快迎來判決。”
超訊通信遭投資者訴訟索賠源起于公司涉及4.2億元的違規擔保行為。2021年12月31日,超訊通信發布公告稱,控股子公司桑銳電子及桑銳電子全資子公司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情形,凍結金額合計122.93萬元。隨即,公司發現桑銳電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孟繁鼎曾以桑銳電子和民生智能名義違規擔保42076萬元。
然而,超訊通信對上述擔保事項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未及時披露。因此,廣東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人員出具了《警示函》。該事項引發了部分投資者向超訊通信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廣州中院在2023年底已對部分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投資者勝訴,上市公司應對投資者賠償相應損失。
趙敬國律師提示,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1月1日到期,凡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且持有超訊通信的投資者,無論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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