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龍宇財報存虛假記載被責令改正 部分投資者或有索賠機會
5月7日,*ST龍宇(603003)股價繼續“一”字跌停,截至收盤,收于8.50元/股。
因2023年度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同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龍宇股份”變更為“*ST龍宇”。
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ST龍宇應收賬款中應收關聯方蘇州名特企業管理有限公司31464.30萬元。預付款項中預付關聯方哈爾濱茂盛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誼和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款項合計20962.99萬元。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上述資金的性質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斷,也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對財報可能產生的影響。
同時,*ST龍宇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23年8月,上海證監局對*ST龍宇進行現場檢查。經查,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額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貿易業務無商業實質的情形,導致公司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上海證監局決定對*ST龍宇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對公司董事長徐增增、總經理劉策、董秘張曄侃、財務總監盧玉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龍宇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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