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4250萬元罰單 還面臨投資者訴訟 *ST新紡或將鎖定退市

從被立案到公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僅一個多月時間,*ST新紡(002087)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河南證監局調查完畢,并擬作出行政處罰。
4月28日晚,*ST新紡(002087)發布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河南證監局查明,*ST新紡涉嫌多項違法事實。其中包括,涉嫌虛增、虛減營業收入,虛減、虛增營業成本,虛增存貨及虛增研發費用,從而導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7年間,*ST新紡共虛增利潤23.95億元,虛減利潤7.62億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依據相關規定,河南證監局擬決定對*ST新紡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其他1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罰款合計4250萬元。同時,擬決定對時任公司董事長魏學柱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財務總監、董秘許勤芝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ST新紡提示,根據《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綜合目前情況,初步判斷*ST新紡的索賠條件為,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間買入*ST新紡股票,并在2023年4月26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或可向公司提起訴訟。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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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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