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被行政監管后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受損投資者或有機會訴訟索賠

日前,智云股份(300097)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智云股份未對被查具體原因作出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4月12日,智云股份公告稱,公司收到大連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大連證監局查明,2020年6月智云股份收購九天中創81.3181%股權,2022年九天中創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導致公司2022年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根據相關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4月15日,因上述事項,深交所向智云股份下發了關注函。關注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或者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在收到行政監管及關注函后,智云股份于4月19日晚先后發布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專項說明的審核報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公告及多份半年報、年報的更正公告。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鑒于智云股份已被立案調查,初步判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智云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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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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