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拖延披露實控人被立案 兩類投資者或有機會索賠

ST恒久(002808)4月17日晚間公告稱,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余榮清通知,獲悉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年3月28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該股股吧有不少投資者質疑,ST恒久在拖了半個多月后才披露實控人被立案的消息。但對于“拖延”的原因,公告中未對此作出解釋。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投資者的質疑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其中就包括實控人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一重大事件。ST恒久發布實控人立案調查公告后,今天(4月18日)公司股價‘一字’跌停,某種程度也體現了二級市場對這一事項的反應。”
值得注意的是,在實控人被立案前,ST恒久已經被中國證監會立案。ST恒久曾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雖然公告中并未說明ST恒久被查的具體原由,但有業內人士分析,其被查或與2023年4月公司股票被“ST”所涉及的事項有關——因2022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鑒于公司和實控人均已被立案調查,趙敬國律師認為,兩個時間段買入的受損投資者或可以向公司索賠:(1)于2023年4月29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ST恒久股票,無論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2)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ST恒久股票,無論在2023年11月1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符合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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