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譽遠多年財務造假被罰 律師:相關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廣譽遠(600771)4月10日晚間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山西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累計罰款2110萬元。
廣譽遠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今年3月25日收到預處罰通知,4月10日收到最終處罰通知。廣譽遠案從開始調(diào)查到最終處罰不過3個半月時間,充分體現(xiàn)了證監(jiān)會對財務造假案件“從快從嚴查處”的原則。
經(jīng)查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報“買斷式銷售”模式披露不真實,在子公司山西廣譽遠國藥有限公司與部分下游商業(yè)公司存在“產(chǎn)品發(fā)生滯銷及近效期,可無條件退貨”約定的情況下,向部分下游商業(yè)公司實施壓貨,濫用“出庫即確認收入”會計政策,提前確認銷售收入,同時,對銷售費用處理不正確,部分銷售費用存在歸屬期間不準確或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情形。上述情況導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山西證監(jiān)局決定對廣譽遠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罰款合計2110萬元。同時,對時任董事長張斌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公司收到正式處罰的前一天,廣譽遠公告了張斌辭職的信息。公告顯示,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董事張斌及董事兼總裁苗輝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原因均是“個人原因”。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廣譽遠虛構(gòu)業(yè)績造成多年財報虛假記載的情況已被查實,受公司虛假陳述影響買入的受損投資者,或可通過訴訟索賠的方式要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凡于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間買入廣譽遠股票,無論在2023年12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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