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勝新材股民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本月底截止

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消息,投資者訴鼎勝新材(603876)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4月28日。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律師建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應及時索賠,避免錯過合法挽損機會。
鼎勝新材遭投資者索賠始于2022年4月,公司因信披違規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鼎勝新材未按規定在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半年報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導致前述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亦未對2020年3月1日后發生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進行臨時公告。
劉鵬律師表示,綜合判斷,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間買入鼎勝新材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公司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訴訟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范圍以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目前已有部分投資者訴訟一審已經于今年3月底開庭審理,暫尚未判決。
業績方面,經公司初步核算數據,鼎勝新材預計2023年年度歸母凈利潤為50000萬元到600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減少88155.96萬元至78155.96萬元,同比減少63.81%至56.57%。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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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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