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又有8名當事人被處罰 投資者索賠案將于本月底到期

日前,*ST美尚(300495)披露,因涉及連續多年財務造假并欺詐發行,公司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美尚2015年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均存在虛假記載;且公司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占用、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其中,*ST美尚連續多年虛增凈利潤高達4.57億元。
對此,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對*ST美尚時任財務經理、財務總監錢仁勇等8名相關當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70萬元不等的罰款。
針對此次公告中披露的違法違規事實,在2023年7月,*ST美尚已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對*ST美尚、時任董事長王迎燕及時任董事徐晶合計處以2893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決定對王迎燕采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因*ST美尚證券虛假陳述而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本月30日到期,僅剩20余天時間。目前判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公司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訴訟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范圍以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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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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