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產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延長 適格投資者仍可提起訴訟索賠

日前,格力地產(600185)公告稱,為確保公司擬發行股份及對免稅集團100%股權收購工作的順利推進,格力地產決定將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授權期限延長12個月,至2025年4月7日。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20年5月,格力地產就公布重組交易計劃,計劃收購珠海免稅。上述公告提及,因格力地產在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公司已按照規定向上交所申請中止審核本次重組事項。經公司依法依規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涉及公司的立案調查事項已調查、審理終結,目前,公司正積極推動本次重組申請恢復審核的相關工作。
具體來看,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產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少提存貨減值并多計利潤或多提存貨減值并少計利潤的情況,并導致其2018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等多則公告存在錯報。鑒于前述違法事實,公司被廣東監管局予以警告并處300萬元的罰款。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目前判斷,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間買入格力地產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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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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