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奧康同時收監管函和立案告知書 這類投資者或有索賠機會

3月18日,ST奧康(603001)開盤即跌停。截至收盤,公司股價報4.74元/股,跌幅5.01%,封單約為5.2萬手。
消息面上,3月15日晚間,ST奧康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振滔分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王振滔立案。
在同日的另一則公告中,ST奧康披露,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證監局指出,ST奧康及王振滔等人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公司在2021年年報、2022年年報和2023年半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目前,相關資金占用款項已歸還;二是公司資金支付、經銷商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奧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康集團”)與公司的財務人員存在混同。
針對上述情況,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奧康、王振滔、總經理王進權及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翁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次公司被查的緣由是否與警示函內容有關,還有待證監會進一步的調查結論。鑒于此,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4年3月15日收盤時持有ST奧康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了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就是公司實控人及關聯方存在大額占用公司資金情形。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ST”。
據ST奧康透露,2022年度,公司關聯方奧康集團因資金周轉需要,通過公司經銷商和合營方形成資金占用共計9500萬元。上述資金占用行為,公司未按相關規定履行決策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并導致公司前期定期報告的披露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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