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問維賽新材信披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信披質量,尤其是信披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是擬上市企業受到高度審視之處。事實上,此前監管層多次表態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業內普遍認為,此舉旨在強化IPO信披監管,威懾“帶病申報”,倒逼擬上市企業提高申報質量。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注意到,已披露招股書上會稿的保定維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賽新材”)一位擔任財務總監的高管,公司招股書對其從業經歷和在外任職及其相關關聯方等方面披露存惹人矚目之處。此外,翻閱公司多版招股書發現,公司對其2020年的產能及產能利用率的信披存在一倍的顯著差異,個中緣由是否合理,同樣令人關注。
高管曾任其他企業董事未披露
包括實控人、董監高等在內的從業經歷、在外任職或對外投資等信披,以及與實控人、董監高相關的關聯方,是各界對擬上市企業信披質量,尤其是信披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重要關注點之一。
擔任維賽新材財務總監的高管曹俊,公司招股書對其的從業經歷及相關關聯企業方面的信披,便有值得注意之處。
2024年1月招股書上會稿中,公司披露了曹俊簡歷,其中“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擔任北京華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擔任廣東群興玩具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擔任維賽有限財務總監;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2020年12月至今,擔任公司財務總監”。
但是,通過企查查查詢的北京華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捷艾米”)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曹俊于2018年10月29日新進成為董事,2021年9月6日御任(見圖一)。
圖一:企查查關于華捷艾米變更登記截圖


這意味著,維賽新材招股書并未披露曹俊還擔任過幾年的華捷艾米董事。
而且,從工商登記信息來看,曹俊自2020年4月進入維賽新材擔任財務總監或董秘后近一年半時間里,兼任華捷艾米的董事。而公司2022年6月首次披露招股書的報告期為2019年至2021年,最新的2024年1月招股書上會稿報告期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以此來看,公司高管曹俊存在報告期內任其他企業董事的情形。
根據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
按照關聯方認定標準,維賽新材高管曹俊擔任華捷艾米董事,屬于對華捷艾米存在重大影響的情形。也就是說,華捷艾米應當認定為公司報告期內曾經的關聯方。
事實上,公司招股書在關聯方信披中,披露了報告期內曾存在的關聯方,譬如2024年1月招股書介紹,上海景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原獨立董事高斌曾擔任董事的企業(見圖二)。然而,公司2022年6月以來的歷份招股書,對于高管曹俊報告期內曾任董事的華捷艾米,均未將其作為報告期內曾存在的關聯方進行披露。
圖二:維賽新材2024年1月招股書關聯方截圖

還曾入股會計師事務所和任監事
值得注意的還有,維賽新材招股書披露的曹俊入職一家A股上市公司時間與該企業公告存在不一致。
公司招股書披露,曹俊于“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擔任中再資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中再資環系A股上市公司(代碼600217),2016年年報中明確披露了曹俊的任職起始時間和離職時間,任期起始日期為2015年6月25日,離職日期為2016年5月3日(見圖三)。
圖三:中再資環2016年年報截圖


上述年報如是披露曹俊簡歷:“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任本公司財務總監。曾任河南省林河酒廠會計;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北京東方園林生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戰略和投資中心總經理;北京君合東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p>
而且,彼時還簡稱*ST秦嶺的中再資環在2015年6月25日晚間,披露了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顯示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5年6月25日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經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聘任曹俊為公司財務總監(見圖四)。
圖四:中再資環2015年6月25日公告截圖


對比中再資環公告,公司招股書披露的曹俊入職中再資環的時間與之存在1個月左右的差異。
工商登記信息還顯示,名叫曹俊的自然人曾擔任過2008年3月成立的北京數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監事——2021年3月12日御任監事;曹俊還是該企業歷史股東,2013年11月20日前便是該企業股東,后于2020年10月19日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A股上市公司東方園林招股書顯示,2007年12月,一位名叫曹俊的骨干員工增資入股10萬股(當時持股比例為0.28%),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這位曹俊持股至2017年2月。而東方園林公告顯示,北京數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曾在2009年為東方園林提供過驗資服務。
事實上,維賽新材招股書也披露曹俊在2007年7月至2014年3月,擔任東方園林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戰略和投資中心總經理,不過并未介紹曹俊曾在北京數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任監事。
2020年一主要產品產能相差一倍
除了高管曹俊相關信披值得注意,公司不同版本招股書披露的同一年某主要產品產能,也出現了不一致。
作為風電產業鏈相關企業,維賽新材主要產品為PVC結構泡沫和PET結構泡沫,主要用于風電葉片,最終主要用戶為風電企業。
公司2022年6月首次披露的招股書中,介紹了主要產品PVC結構泡沫和PET結構泡沫在報告期內的產能、產量及產能利用率、產銷率。
其中,PET結構泡沫的2020年產銷、產能等情況上,公司披露產能為42500立方米,產量為9593立方米,銷量為9338立方米,產能利用率是22.57%,產銷率為97.34%(見圖五)。
圖五:維賽新材2022年6月招股書產銷截圖

而公司2023年1月更新的招股書,披露的PET結構泡沫2020年產能卻出現了巨大差異——產能只有2022年6月招股書披露數據的一半,即21250立方米,導致產能利用率增加一倍至45.14%,其余數據未變(見圖六)。
圖六:維賽新材2024年1月招股書產銷截圖

記者翻閱公司之后2023年3月、6月、7月、9月、11月招股書和2024年1月招股書上會稿,PET結構泡沫的2020年產能均披露為21250立方米、當期產能利用率為45.14%。
此外,公司2023年11月、2024年1月招股書均披露,“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公司PET泡沫產能全部位于子公司江蘇維賽及望都維賽,江蘇維賽PET泡沫生產線于2020年度全部安裝完成調試轉固,并于2020年度公司形成PET銷售收入。2022年末望都維賽一期、二期廠房工程完工后,逐步購入設備,并于2023年度上半年度進行PET泡沫試產”。
顯然,維賽新材不同招股書中,主要產品PET結構泡沫在2020年的產能出現相差一倍并導致產能利用率也相差一倍的顯著差異,疑問油然而生:
1、2022年6月招股書披露的2020年PET結構泡沫產能為42500立方米,為何之后招股書披露的同期產能卻少一半為21250立方米?
2、公司招股書對于2020年PET結構泡沫產能進行變化巨大的修改原因是什么,又是否合理、真實?
此外,結合公司對高管曹俊曾任華捷艾米任董事、入職中再資環時間等相關信披,也有諸多疑問待維賽新材解惑:
1、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曹俊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9月6日擔任華捷艾米董事,公司2022年6月以來披露的歷份招股書,為何從未在公司高管曹俊的簡歷中披露?是遺漏還是隱瞞?
2、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公司高管曹俊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9月6日擔任華捷艾米董事,按照關聯方認定標準,華捷艾米應當是公司報告期內曾經存在的關聯方,公司為何在關聯方信披中并未披露,是遺漏還是隱瞞?
3、公司對于曹俊入職中再資環的時間,為何與中再資環公告披露的曹俊入職時間存在1個月的差異?公司信披是否真實、準確?
4、從上述種種情形看,公司認為自身信披質量能否取得投資者的信任?又能否確保自身信披做到真實、準確、完整?
對于維賽新材其他值得注意情形,本報將繼續關注。
記者 爾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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