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鐵證券虛假陳述案獲法院立案受理 律師提示兩個可索賠時間段

3月13日晚間,ST華鐵(000976)發布《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自然人投資者楊某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上述公告顯示,原告訴訟依據為:2023年6月7日,ST華鐵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財務核算信息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承擔對原告投資者的賠償責任。原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4.53萬元,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ST華鐵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報表內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共4起,涉及總金額約為1931.8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63%。
此外,公告還顯示,ST華鐵于今年2月8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華鐵存在兩項違法事實:公司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2019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公司連續四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個別年度重大遺漏占比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尚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資金余額(含本金及利息合計)13.38億元。
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罰共計2630萬元;對公司實控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基于以上查明的違法事實,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給相關投資者提供了兩個可索賠時間段,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受損投資者均可向ST華鐵提出索賠: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間買入ST華鐵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2、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間買入ST華鐵股票,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ST華鐵3月12日晚間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拉薩泰通函告,拉薩泰通持有公司8029.42萬股股份被司法凍結,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計被凍結17053.4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10.69%。
此前,ST華鐵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拉薩泰通所持公司9024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2月19日10時,在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變賣(變賣周期為60天,延時的除外),起拍底價為1.33億元,約為1.48元/股。根據阿里資產平臺信息,泰通投資持有的上述股份已經兩次拍賣,起拍價分別為1.66億元、1.33億元,均以流拍告終。ST華鐵在互動平臺回復投資者稱,控股股東此次被司法拍賣的股票系股票質押融資業務的質押標的。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