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股民索賠案訴訟時效將到期 已有一審投資者勝訴判決

*ST天山(300313,原“天山生物”)因信披違規而引發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仍在進行中。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4月9日到期,目前僅剩1個月時間。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盡快參與索賠維權。
2021年4月8日,*ST天山收到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ST天山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新疆證監局責令天山生物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罰款。由此,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向*ST天山提起了訴訟索賠。
企查查數據顯示,*ST天山近期有兩條被執行信息,均屬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其被執行總金額100.72萬元。此外,還有部分案件已獲得投資者一審勝訴,烏魯木齊中院對投資者的部分訴求給予支持。
判決書顯示,烏魯木齊中院認定,投資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至揭露日期間買入與虛假陳述直接關聯的證券,在揭露日后因賣出或者持續持有該證券發生虧損,與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同時,從虛假陳述行為被揭露后*ST天山的股票價格來看,揭露當日天山生物股票即跌停,后一交易日跌幅亦超過9%,因此,根據揭露日后*ST天山股價波動情況亦可認定其虛假陳述行為影響了投資者的決策行為,兩者存在因果關系。
目前,*ST天山索賠案仍在訴訟時效內,劉鵬律師表示,凡是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4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已有的一審判決結果對后續投資者索賠具有重要參考作用。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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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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