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因五項違規收警示函 律師:投資者或可據此向公司索賠

因浙江證監局在對元成股份(603388)的現場檢查中發現五大問題,元成股份近日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關于對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的內容,元成股份具體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等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二是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與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三是公司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完整披露關聯方。四是公司未完整披露與賽石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權交易。五是公司資金支付、供應商管理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據悉,元成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董事長兼實際控制人祝昌人、時任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姚麗花、董事會秘書柴菊竹、財務總監陳平、監事余建飛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祝昌人、姚麗花、柴菊竹、陳平、余建飛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鑒于行政監管措施已經下達,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買入元成股份股票,無論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趙敬國律師表示:“在以往案例中,僅有行政監管措施而未被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投資者亦可索賠。比如松煬資源股民索賠案,目前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機構測算損失;再比如延安必康業績預告修正索賠案,也有一審勝訴判決?!?/p>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