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參林隱瞞實控人被刑拘半年之久 或引發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3月1日晚間,大參林(603233)披露了一起訴訟案,由此牽出公司實控人之一柯金龍已被刑拘長達半年之久的消息。
公告顯示,大參林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名子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被告單位為茂名子公司,被告人為公司實控人之一柯金龍,涉嫌單位行賄罪。目前,該案一審已開庭,正在審理中。
大參林表示,該訴訟涉及茂名子公司歷史的批發業務,公司主營業務集中在連鎖藥店零售業務。2020-2022年期間,公司對涉案客戶銷售額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別為0.25%、0.20%和0.15%,占比較低。柯金龍本人目前未在公司擔任任何管理職務,不參與公司任何的經營管理事務,本次柯金龍涉及訴訟的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運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隨后,大參林又發布了補充公告,稱茂名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茂名市監察委員會下發的《立案通知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下發的關于柯金龍刑事拘留的《拘留通知書》,其本人于即日起受到刑事拘留處置;根據《起訴書》,柯金龍于2023年7月14日被留置。
大參林在公告中表示,在此過程中,公司錯誤的認為該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暫未造成較大影響,同時因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尚未判決,公司對于相關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準確,未及時進行公告,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真誠的歉意。
根據信息披露第二十二條第十七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或者職務犯罪被紀檢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且影響其履行職責”,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對此,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間買入大參林股票,并在2024年3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提起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勁嘉股份也曾因未及時披露公司實控人、董事長喬魯予被紀檢監察機關留置事項,被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目前,該案已有部分投資者獲得一審勝訴。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