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財報不準確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格力地產原董事長被通報批評

近日,上交所對格力地產(600185)原董事長魯君四下發了紀律處分決定書(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根據廣東證監局此前《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及公司相關公告,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存貨減值測試中,存在對子公司“海德壹號”“公園海德”兩個地產項目可售面積、可比售價選取錯誤;對“重慶兩江”地產項目P19地塊可比售價選取錯誤、未對可比售價進行修正等問題,高估存貨可變現凈值、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上述事項導致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計少提存貨減值導致多計凈利潤6.26億元,且格力地產在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存在錯報。
上交所指出,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定期報告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是投資者高度關注的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債券價格產生影響,但公司未準確計量存貨、資產減值等多項會計科目,導致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多期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規范運作,并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格力地產原董事長魯君四予以通報批評。對此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目前判斷,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間買入格力地產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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