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棉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籌劃進展順利 投資者索賠已有二審勝訴

紅棉股份(000523,原廣州浪奇)近日發布《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公告》稱,為進一步擴大公司食品飲料板塊業務規模,公司擬通過現金方式購買輕工集團全資子公司鷹金錢100%股權,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交易估值及定價尚未確定。目前,本次交易相關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各項工作正有序開展,交易雙方尚未簽署任何協議,實施收購標的公司股權尚存在不確定性。
此前,紅棉股份于2月19日晚間發布股份回購計劃公告,控股股東擬半年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萬股、不超過5400萬股,并且增持計劃不設定價格區間。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12月30日,紅棉股份發布《關于涉及訴訟及進展的公告》,廣州中院已對林某等共305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紅棉股份賠償金額合計超過3800萬元。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對投資者索賠損失可能產生的債權已進行了預留,將按照重整計劃中規定的普通債權的清償方案予以清償。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紅棉股份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遭立案調查。2021年12月24日,廣東證監局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收、營業成本、利潤和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此外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目前,針對紅棉股份上述行政處罰確定的違法行為,未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仍可提起訴訟。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間買入紅棉股份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
謝保平律師進一步表示,紅棉股份投資者索賠已有二審勝訴判決,受損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目前,該案件訴訟時效尚未屆滿,建議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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