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去年預虧或達億元 股價一周跌逾20% 這些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ST步森(002569)日前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營收1.15億元至1.7億元;歸母凈利潤虧損5000萬元至1億元,上年同期虧損7102.78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3500萬元至7000萬元,上年同期虧損6923.12萬元。
對于2023年預虧原因,公司稱,報告期內,公司訂單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因受包括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增加等原因影響,導致本年度訴訟費用增加,虧損同比增長。
2023年8月1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步森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控股股東東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報及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董事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由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步森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王春江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秘張優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近年來,ST步森多次因信披違規被行政處罰。2022年6月9日,ST步森就曾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股權轉讓事項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包括《股權轉讓協議》披露存在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不滿足支付機構主要出資人條件、未及時披露《股權轉讓協議》實質延期;2、未及時披露《和解協議》。
基于以上查明的違法事實,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給相關投資者提供了兩個可索賠時間段,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受損投資者均可向ST步森提出索賠:1、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間買入ST步森股票,且在2021年12月4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12月3日;2、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間買入ST步森股票,且在2021年12月29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12月29日。上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
同日,ST步森發布了《關于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恒正本次被繼續凍結股份合計為2240萬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數量比例為100%,凍結解除日期為2027年1月9日。如法院最終對控股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執行拍賣、變賣程序,公司將可能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2月2日收盤,ST步森股價報5.34元/股,連續4個交易日跌停,一周跌幅達到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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