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索賠案訴訟時效僅剩半年 公司訴訟纏身賠付能力堪憂

隨著投資者訴聚力文化(002247)一案示范性判決的落地,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提醒投資者,該案訴訟時效僅剩半年。因公司籌措給北京騰訊的4億元賠款可能影響聚力文化持續經營能力,律師建議適格投資者應盡快索賠。
此前,聚力文化發布關于投資者索賠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馮某某訴公司、余海峰、姜飛雄、禹碧瓊、薄彬及胡皓關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有了新的進展,杭州中院已于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聚力文化向馮某某賠償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共計12.82萬元;余海峰對聚力文化上述應付款項在100%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薄彬、胡皓、姜飛雄對聚力文化上述應付款項在10%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禹碧瓊對聚力文化上述應付款項在2.5%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因杭州中院采取示范性判決+平行案件方式審理系列案,隨著一審判決下發,后續平行案件也會加快處理,該案訴訟時效到期日為2024年8月3日。”趙敬國律師表示。
趙敬國律師提示,凡是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且持有聚力文化股票的投資者,無論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后是否賣出,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關注的是,北京騰訊起訴天津點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二審判決,且最高人民法院已經駁回了公司的再審申請。鑒于二審判決為生效判決,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計提了相關損失,截至2023年9月30日計提的損失金額為4.07億元。公司方面提示,目前公司面臨主要經營資產被司法拍賣的風險,如主要經營資產被司法拍賣,將可能導致公司失去持續經營能力。
鑒于上述情況,這些風險因素若如無可行方案化解,也將對后續投資者賠付帶來不確定性,因此律師建議投資者盡早提出索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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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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