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資者訴宜通世紀案獲一審勝訴 當前仍可依法索賠

日前,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部分投資者起訴宜通世紀(300310)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獲一審勝訴。
宜通世紀2023年半年報顯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起訴書》等有關材料,涉及27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合計人民幣180.66萬元。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紀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2017年年報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紀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宜通世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6年10月,宜通世紀啟動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2178.99萬股及支付現金44000萬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實際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對手方收購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總對價為10億元。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采取在內部指使員工以虛假合同在ERP系統中虛構訂單,在ERP系統中虛擬采購收貨、生產、發貨等全套資料的方式,在外部與客戶策劃簽訂虛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個人及企業賬戶資金轉款,提供資金供交易對方支付貨款等手段進行財務舞弊。倍泰健康的財務舞弊行為導致宜通世紀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報、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報(更新后)存在虛假記載。
廣東證監局決定責令宜通世紀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鐘飛鵬、時任總經理郭漢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法規,宜通世紀受罰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賠。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之間買入宜通世紀股票,且在2022年11月5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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