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財務造假、信披違規 思創醫惠及高管被罰9320萬元

近日,思創醫惠(300078)披露,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此前,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對公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應當事人思創醫惠及時任董事長章笠中要求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但最終未被浙江監管局采納。至此,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思創醫惠在涉及可轉債募資的公開文件中編造了重大虛假內容。具體來看,公司在2019年,累計虛增營收3492.94萬元,虛增利潤3302.17萬元;2020年1月至9月,累計虛增營收6096.02萬元,虛增利潤5237.07萬元。導致公司在相應財務報告中未能如實披露,存在虛假記載的情況。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思創醫惠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8570萬元罰款;對章笠中予以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二者合計罰款9320萬元。同時,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章笠中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鑒于行政處罰已落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綜合目前情況,判斷該案件索賠條件為兩個:(1)于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思創醫惠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2)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間買入思創醫惠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9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
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訴訟索賠。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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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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