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華智能財報存虛假記載被罰200萬元 還面臨受損投資者索賠

1月5日晚間,延華智能(002178)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延華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擬對時任公司董事長龔保國等多名時任高管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公告顯示,2019年10月31日,延華智能與中匯乾鼎、泰和康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延華智能收購中匯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股份。延華智能將對泰和康的投資列示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為雅培授權的經銷商,泰和康90%以上的營業收入來自于雅培相關銷售收入。
經查明,延華智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是2022年半年報、2022年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與雅培的合作顯著異常且二者未來是否能繼續合作具有重大不確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華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報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異常情況,未在2022年半年報中對相應的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不符合相關規定,導致延華智能2022年半年報、2022年三季報分別虛增利潤總額5191.14萬元。
二是2022年半年報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業績下滑的原因。延華智能參股公司泰和康業績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華智能在2022年半年報中的披露內容未完整涵蓋實際情況,投資者無法了解到泰和康業績下滑原因的全貌。
此外,延華智能于同日更新了泰和康股權轉讓相關的訴訟進展。由于被執行人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法院終結了對應強制執行程序,延華智能未能完全收回債權。
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凡于2022年8月14日至2023年6月2日之間買入延華智能股票,且在2023年6月3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級市場方面,延華智能1月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經核實,公司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1月8日,延華智能股價盤中一度觸及漲停,之后出現回調,尾盤加速下跌,最終收于5.97元/股,下跌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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