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股價收獲“五連板” 正因信披違規面臨投資者索賠

1月4日,*ST榕泰(600589)股價再度漲停,收報于3.70元/股,上漲5.11%,至此走出“五連板”。
*ST榕泰1月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和2024年1月3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經公司自查并問詢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影響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重大交易類事項、業務重組、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
公告顯示,2023年12月29日,*ST榕泰收到揭陽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控股股東已變更為北京城市智算信息產業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公司實際控制人由高大鵬變更為吳境。
另據*ST榕泰1月2日晚間發布的公告顯示,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觸及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相應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鑒于公司仍存在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
此外,此前*ST榕泰因信披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正面臨著投資者的索賠。
2021年5月13日,*ST榕泰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1、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關系,2019年年度報告問詢函回復、澄清公告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3、2018年度通過虛構銷售回款虛增利潤1224.69萬元,2019年度通過虛構銷售回款、虛構保理業務合計虛增利潤4302.22萬元;4、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相關情況。
基于以上查明的違法事實,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間買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0年5月21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本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5月10日,受損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ST榕泰公布的重整方案,每家普通債權人10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債權部分,將按照100%的比例給予現金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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