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已落地 蘇大維格投資者索賠征集啟動

近日,蘇大維格(300331)披露,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2023年9月14日12時25分,蘇大維格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對投資者前期關于“貴司光刻機及相關技術有哪些知名企業在使用”的提問,回復稱“公司光刻機已實現向國內龍頭芯片企業的銷售,并已實現向日本、韓國、以色列等國家的出口;同時,公司向國內相關芯片光刻機廠商提供了定位光柵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復發布后,午后開盤,公司股價快速由跌轉漲,最終收盤上漲20%。
然而,公司前述回復所稱已實現銷售和出口的“光刻機”實際為用于制造微納光學材料、掩膜等的直寫光刻設備,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機,該“光刻機”與回復中所稱的“芯片光刻機”存在顯著差異。公司未能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銷售的光刻設備的種類和具體應用領域,且在回復中將“光刻機”和“芯片光刻機”并用,具有誤導性。
江蘇證監局認為,蘇大維格以上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故決定對公司予以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董事會秘書蔣林予以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同日,因上述事項,蘇大維格董事長陳林森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鑒于行政處罰已落地,目前判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8日期間買入蘇大維格股票,并在2023年10月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具備初步索賠資格,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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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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