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龍股份控股股東部分持股將司法拍賣 多批投資者已獲賠 訴訟時效只剩4個月

聚龍5(400146,即A股聚龍股份退市至新三板)日前發布《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近日獲悉,上海金融法院將于2023年12月24日10時起至2023年12月25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京東”(www.jd.com)上進行公開網絡司法拍賣安吉聚龍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的聚龍股份618.13萬股股票,評估價為271.98萬元,起拍價為190.38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吉聚龍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質押、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本次拍賣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此外,因信披違法違規行為,聚龍股份被多批投資者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進行賠償。2023年1月4日,已經退市的聚龍股份收到遼寧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聚龍股份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兩項違法行為。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玉泉米業、生態農業、集佳科技累計貸款金額28.61億元,聚龍股份3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龍自助、聚龍融創先后向銀行資產池注入定期存單等資產,以資產池內的資產為上述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柳永詮及生態農業非經營性占用聚龍股份資金累計29966萬元,其中,柳永詮以領取調試幣的名義占用資金22011萬元,生態農業通過供應商轉賬占用資金7955萬元。
據此,遼寧證監局決定對聚龍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
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相關專業律師表示,聚龍股份雖然已于2022年7月4日被深交所終止上市,但不影響投資者索賠,目前,部分投資者獲一審勝訴,多批投資者已獲賠到賬。上述律師表示,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間買入聚龍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3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受損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上述律師還提醒,根據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聚龍股份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4年4月12日屆滿,目前已不足4個月時間,建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避免錯過合法挽損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聚龍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柳永詮家屬的通知。獲悉經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柳永詮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執行逮捕。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柳永詮未在公司任職,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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