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豐生化因會計差錯問題收警示函 法院已劃定受損股民索賠權利區間

日前,藍豐生化(002513)公告稱收到江蘇證監局開出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因公司未恰當對子公司江西德施普進行會計核算,導致藍豐生化2022年半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劉智、時任總經理劉安平、時任財務總監譚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該會計差錯問題的發生,源起藍豐生化兩年前的一筆收購案。
2021年12月,藍豐生化曾計劃以3.02億元購買江西德施普100%股權并對其增資至3億元。在完成增資后,公司成為江西德施普控股股東,同時公司向其委派了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參與江西德施普的生產經營,公司也按照控股合并方式進行了相關會計處理。
到了2023年4月,藍豐生化方面稱,江西德施普的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以及銀行U盾復核Key仍未移交,生產經營受到原股東的限制,審計工作無法順利開展,公司對江西德施普的控制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今年11月中旬,藍豐生化怒將與江西德施普的原股東們訴上法庭,要求賠償1.03億元。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
近年來,藍豐生化這家2010年即登陸資本市場的“老兵”,頻頻引發監管部門的關注,近年來多次收到關注函、問詢函及監管函。
2020年4月,因資金違規占用等行為,藍豐生化還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后,該虛假陳述行為也引起眾多中小投資者向藍豐生化起訴索賠。
今年11月底,南京中院發布了藍豐生化證券虛假陳述案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明確符合權利范圍條件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可以加入該案普通代表人訴訟。
根據南京中院的公告,自2016年8月23日(含)至2019年1月9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藍豐生化股份,并于2019年1月9日閉市后當日仍持有該股票且虧損的投資者,可以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通過南京中院官網代表人訴訟平臺申請登記,加入本案訴訟。
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也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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