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涉嫌多次違法或被罰 這些投資者可索賠

12月12日晚間,*ST三盛(300282)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三盛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未及時披露違規擔保事項。2020年至2021年,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全資子公司廣東三盛通過存款質押方式違規提供對外擔保;二、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均存在重大遺漏,公司未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完整披露報告期內相關重大擔保事項;三、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公司未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完整披露報告期內有關存款受限情況。
據此,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林榮濱給予警告,并處以19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曹磊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先后兩次對*ST三盛立案,此次是針對第一次立案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相關專業律師表示,凡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間買入*ST三盛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其他消息方面,*ST三盛此前發布《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公司由于涉及違規對外提供擔保,自2022年5月31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迄今,公司實施的風險警示未解除,仍需每月發布進展公告。2023年4月28日,公司股票因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自2023年5月4日起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外,公司董事會、管理層正著力加強合規、完善內控,以防范類似事件再發。同時,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撤回了關于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目前,公司及現任董事長戴德斌、前任董事長林榮濱正在被立案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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