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龍股份虛假陳述案迎新進展 律師:退市不影響索賠

投資者訴聚龍股份(300202,現證券簡稱:聚龍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迎來新進展。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日前透露,由其團隊代理的相關案件,經第三方機構核算,投資者損失近百萬元,被告有和解意向。目前,原、被告正在走調解程序。
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16年8月18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間買入聚龍股份且有持倉,無論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以上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聚龍股份遭投資者訴訟索賠,源于公司被遼寧證監局行政處罰一事。經查明,聚龍股份于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于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此領罰。
“盡管公司已經退市,但不會影響受損投資者的正常索賠。”趙敬國律師進一步提醒,對于投資者來說,定期報告是判斷上市公司資產、經營等情況的重要依據,定期報告會影響投資者交易決策,“一旦定期報告存在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失真’情形,投資者將會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產生損失,民事訴訟索賠是投資者挽回損失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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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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