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及相關責任人擬被罰1600萬元 部分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訴訟

*ST慧辰(688500)12月7日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因其存在連續5年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利潤、虛減利潤等情況,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至300萬元的罰款。以上罰款合計1600萬元。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17年6月,*ST慧辰收購北京信唐普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唐普華)48%的股權,信唐普華成為公司參股的公司。2020年12月,公司進一步收購信唐普華22%的股權,信唐普華成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華通過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簽訂無商業實質的銷售合同、提前確認項目收入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ST慧辰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及首發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ST慧辰2018年虛增利潤555.31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33%;2019年虛增利潤1785.88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16%;2020年虛增利潤6096.1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0.69%;2021年虛減利潤1721.19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6.45%;2022年多計壞賬損失、商譽減值等,虛減利潤10496.2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49.84%。
近年來,隨著監管趨勢從嚴,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及其他市場主體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行政處罰,從而也引發了投資者向上市公司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訴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于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慧辰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望獲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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