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華智能多份財報存在虛假記載被罰 受損投資者或有機會訴訟索賠

延華智能(002178)在12月6日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上海證監局調查完畢,且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
據《告知書》顯示,2019年10月31日,延華智能與中匯乾鼎、泰和康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延華智能收購中匯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華智能將對泰和康的投資列示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為雅培授權的經銷商,泰和康90%以上的營業收入來自于雅培相關銷售收入。
經查明,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與雅培的合作顯著異常且二者未來是否能繼續合作具有重大不確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華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報披露前知悉泰和康與雅培的合作出現異常情況,但公司未在2022年半年報中對相應的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導致延華智能2022年半年報、2022年三季報分別虛增利潤總額5191.14萬元。
此外,延華智能在2022年半年報中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業績下滑的原因。公司在2022年半年報中就泰和康情況披露“參股公司北京泰和康虧損370.72萬元,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北京地區疫情封控措施影響,業務開展困難”。上海證監局在《告知書》指出,泰和康業績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僅僅簡單披露疫情原因不能完整涵蓋實際情況,投資者無法了解到泰和康業績下滑原因的全貌。
對上述事項,上海監管局擬決定對延華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龔保國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75萬元的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間買入延華智能股票,并在2023年4月18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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