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連續四年財務造假擬被罰400萬元 部分股民可向公司索賠損失

在11月初剛剛摘掉“*ST”帽子的日海智能(002313)于日前公告,收到證監會對公司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時任高管進行處罰。
從“預罰單”內容來看,日海智能涉嫌存在商譽減值金額核算錯誤、子公司股權處置收益核算錯誤、重慶聯通IDC項目核算錯誤以及重大融資成分項目核算錯誤的違法事實。
整體來看,上述四項核算錯誤對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為虛增3343.32萬元、虛增368.29萬元、虛增878.12萬元、虛減3014.19萬元,分別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5.13%、1.5%、348.41%。這導致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連續四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深圳監管局擬決定對日海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數名時任高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上市公司虛增、虛減營收均屬于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受此誤導的投資者可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賠。凡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間買入日海智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關于“預罰單”對于上市公司的影響方面,日海智能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經公司測算,即使進行追溯重述,公司2018、2019年度歸母凈利潤仍為正數,2018年至2021各年度凈資產仍為正、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公開資料顯示,日海智能成立于1994年,主營業務主要包括無線通信模組業務、通信設備業務、通信工程服務業務等。今年第三季度營收7.5億元,同比下降12.4%,這也是公司自2022年第一季度以來的七連跌。
值得注意的是,日海智能在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中,亦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財務數據。而中信證券作為此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在為公司出具的保薦總結報告書中稱:“在持續督導階段,除存在關聯方未準確識別、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的情況外,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相關公告顯示,中信證券在日海智能該項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業務中,賺得承銷保薦費用262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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