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科生物實控人被兩監管部門同時處罰 公司因信披違規或遭投資者索賠

日前,寧科生物(600165)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實控人虞建明收到了寧夏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寧科生物實控人虞建明因涉嫌犯罪,自2020年8月28日起,上海市公安局決定對其取保候審。自2021年4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其取保候審期至2022年3月31日結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取保候審屬于刑事強制措施。根據相關規定,虞建明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屬于重大事件。虞建明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屬于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人。虞建明未及時將上述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事實書面告知公司,且未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寧夏證監局決定對虞建明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樣因上述事項,上交所同日發布了對虞建明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對于該紀律處分,上交所表示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寧科生物因未及時披露子公司增資計劃進展情況、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等違規事項,已收到寧夏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初步判斷寧科生物的索賠區間為: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間買入寧科生物股票,并在2023年4月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