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新增4起投資者訴公司虛假陳述案 投資者仍可繼續索賠

*ST天沃(002564)日前發布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子公司中機電力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寄送的《仲裁申請書》及《仲裁通知》,申請人安徽天康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被申請人中機電力支付貨款及逾期付款損失合計135.45萬元并承擔仲裁費。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間,中機電力在中堂燃氣熱電聯廠項目中向安徽天康采購了電纜產品,2021年9月在玉門鑫能光熱發電項目中向安徽天康采購了控制電纜。安徽天康認為中機電力合計欠付貨款129萬元,故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中機電力支付貨款129萬元及逾期付款損失6.45萬元,上述款項合計135.45萬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已受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仲裁程序中。
公告還列出了*ST天沃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其中,涉及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共4起,涉案金額合計63.41萬元,目前,2起案件在訴訟中,2起案件在訴前調解階段。
*ST天沃遭到投資者索賠,源于中國證監會于今年4月27日對公司下發的《立案告知書》。10月25日,*ST天沃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及相關人員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ST天沃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天沃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ST天沃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四、*ST天沃未及時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五、劉斌、陳玉忠未按規定披露股東持股變動情況。鑒于*ST天沃以上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3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相關專業律師表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導致投資者損失的,受損投資者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凡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間買入*ST天沃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同時,*ST天沃前述公告披露的4起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中,部分為其律所律師代理。
此外,*ST天沃于11月3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將于2023年12月18日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將審議《關于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等議案,2023年12月13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股東可現場參會投票,或通過交易所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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